遗策(一)_雄兔眼迷离主角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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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策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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种,比抓住草原上任何一个生物都要得意。说来奇怪,他是不喜欢抢女人的,纵然羯族自古以来就有抢牲口和女人的习惯,但他从未在那些事情中得到过欢喜,唯有今日,方觉强取真是人生一大快事。

  薛凌第一次不知自己身在何处,这种经历连在苏府时噩梦都不曾有过。只能感觉到自己在某间屋子的床上,双手被牢牢缚住,绳索一端也不知系在什么地方,不管怎么拉扯都纹丝不动。

  扭了一下手腕,里头平意已经不在了,不由得惊了一下。袖子里有平意这事儿,只有熟人才知道。所以,把自己弄到这的,是认识的人。但鲜卑的地头上,认识的就那么几个,大多都不是什么好交情。

  薛凌快速在脑子里过了一遍人选。但无论是拓跋铣而是尔朱硕,如果是不想让自己走出鲜卑,应该直接下杀手才对,绝不会绑了人浪费东西养着。可除了这俩人,实在想不到还有其他什么人能费这功夫。总不至于,鲜卑也有那么一两个霍准式的狗暗地里想跟拓跋铣抢椅子玩吧。

  双眼亦被布带遮的严实,薛凌努力睁大眼睛,想凭着光感分辨一下是什么时辰,但无论如何尝试都是徒劳。四周也很安静,这间屋子里,似乎就她一人。摸了一下周遭情况,似乎没有半点逃走的可能,索性坐回了床上,等着绑她的那个人自动献身。

  人为刀俎,我为鱼肉,难免有那么一点不安,何况是身上没任何东西可以防身,唯一能安慰自己的理由,就只剩那个人暂时不会让自己死了。这种感觉如悬在空中,上天无路,入地无门,又实在想不出幕后之人是谁,免不了心生焦躁,脑子里翻来覆去只剩一个念头,喝酒误事。

  终于听到开门的吱呀声,薛凌翻身坐起,想从呼吸间去获取一点来人信息。结果却让人大失所望,来人与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对不上,且毫无功夫在身。

  大概,仅仅是来看看她死没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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