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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三十四章 喀拉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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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里。”
陆麟臣倒真的不是特别明白他想说什么,却看见他腾地一下站了起来准备上马。
“什么意思啊?”陆麟臣疑惑地看地图。
“之前我一直误会她。”尉迟醒说,“我一直以为她是不敢,其实她只是不愿意让比她弱的人冲在她前面。”
尉迟醒忽然有些无奈地笑了笑:“可她眼里到底有几个比她强的人呢?”
“她把我们丢在这里,大概就是想最大限度拉开我们的距离,让我没办法追上他们。”
陆麟臣看了一眼地图,尉迟夜把他们分开丢下,她的时间其实也不多。
如果按照这个思路走,尉迟夜是早就知道巢勒蒙库会往哪里去?
尉迟醒转过身,站在夕阳下,望着纳阿塔斯河的方向。
“在那里吧。”尉迟醒说,“那是我们尉迟家赫赫有名的大君们,一同守望草原的地方。”
陆麟臣听过一点这个传闻,说是历代有名的草原之主,都会在将死的时候,爬到喀拉山上去。
那里是草原最高的地方,放眼望去,整个胡勒,整个泊川就都被收进了眼底。
陆麟臣在脑海给刚刚的三个地方标出了点,他才发现,虽然尉迟醒距离铁王都近些,但距离喀拉山确实比他更远。
只不过他两都很远,非要做比较,他比尉迟醒近些而已。
“他去那里干什么?”陆麟臣想到一个可能,但他觉得好歹也是一代令草原忧患多年的黑狼王,不至于这么幼稚。
“抓了你,在你祖宗面前去嘚瑟?”
尉迟醒叹了口气,翻身上马,扬鞭向着喀拉山而去。
“我也不知道!”尉迟醒在马上大喊,“但我知道我不会再让他伤害我的亲人!绝不会!——绝不!”
陆麟臣也跟在他的身后,两人纵马驰骋在广阔平坦的草原上。从天空中望下去,就像是两个渺小的蜉蝣在绿色的海洋里奋力挣扎游动。
命运没有给他们有利的条件,他们心知肚明,却还是没有放弃在真正失败前全力一博。
这是让漫天神明都要为之发笑的愚蠢,又是让他们心生敬畏的执着。
喀拉山就静静地卧在泊川草原的边缘,像是身披铠甲的丰盈少女躺倒在草原上,她的一切都在滋养着这片土地。
顶上的一点雪峰染上了夕阳的赤红,像是她听见不绝于耳的赞歌时,不由自主爬上她脸颊的红晕。
人们都称她为伦萨和天母的女儿。
所以有这么多的君主,在年迈后就执着地攀上山顶,跪倒下来亲吻她的岩石,然后告诉她:
“我们一起守护草原吧。”
英雄的柔情和美人的妩媚在喀拉山上完美的交织,这里是草原人引以为傲又终生敬畏的地方。
没有那个打了败仗的大君会去那座山上丢人现眼,他们的荣誉和对家族的责任感不允许。
所以那座山上,都是尉迟家最杰出的政治家和统治者们的足迹,他们在将死时来到山上,然后长眠在山峰附近的草被里。
他们烈火煮酒般令人沸腾的一生啊,就结束了。
鞑靼王奥索博,也在那座山上遥望过,看过这片他挥洒了一生血汗的草原。
喀拉山其实也不高,站在山下就能望见山顶,整座山上都寸草不生,或者说,铁灰色的岩石就是她的全部。
铁血的民族信仰铁血的神,铁血的神明流淌着钢铁般的血,他们的女儿也是这样,所以喀拉山就是这样。
像是披着盔甲的少女,在遮挡面部的头盔下,露出水汪汪的杏仁眼睛来,那双眼睛里倒映着天上的星辰,和她不屈的意志。
这是属于英雄的长眠地。
巢勒蒙库要来这里,无非就是为了在已经死去的英雄面前炫耀什么,尉迟夜想到了,尉迟醒也想到了。
所以尉迟醒策马向着喀拉山而去,终于在太阳从东边的地平线上升起时,到了喀拉山附近。
他望着山峰顶上的一点积雪,胸腔里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来。
陆麟臣勒住马,翻身下来抚摸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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